
小儿央购卡通食,指南称其为垃圾
家长组织齐担忧,商家形象孰担责?
一周来围绕着儿童食品与卡通形象这两个关键词引来了许多不同的声音。一方面是商家在看中卡通形象代言儿童食品之后高呼商机,一方面是由于儿童对卡通形象无抵抗力而造成的垃圾食品泛滥以及家长们的担忧和抗议。由卡通形象代言儿童食品到底是商机还是恶棍?

印有机器猫形象的食品
卡通形象做代言是儿童商品市场的关键部署。有人说如今最好赚的钱不过老人和小孩,因为小孩喜欢的,家长们都得一一满足,抓住了小孩的消费心理也就抓住了家长的钱包。丰富明快的色调是儿童商品包装的必然要素,但是再炫目的色彩设计都敌不过一个小朋友喜欢和熟悉的卡通形象。卡通角色的设定本身就为了讨好儿童而诞生,应用在儿童商品上无可厚非,再者,商家为赚取最大利润而存在,没有见到商机不把握的道理。
问题出在了“垃圾食品”身上,膨化食品、重糖分食品都是小朋友钟爱的,而又恰恰是没有营养甚至多吃会损害身体健康的食品。商家用卡通形象做代言,抓住了儿童的心理,却也仿佛做了坏事,因为这样让小朋友更加离不开那些垃圾食品。再进一步,用这些形象的商家不对,那些卡通形象也有罪。因为它们太吸引儿童,还害小孩子都吃不应该吃的东西,所以它们有罪,它们不应该诞生,儿童不应该见到它们!
这样的说辞不知是否会有人觉得不妥,反正Imier是觉得可笑之极。每当出现负面问题,责任总是在那些引人犯罪的人身上么?比如吸毒者是无辜的,可怜的,毒贩才是唯一的罪人?当然,这个比喻也许欠妥,有人说小孩子缺乏辨认能力,他们不知道那些食品不健康,只因为见到喜欢的卡通形象就要求家长购买。但是正如提出问题的家长建议到“在包装上加上公益字句,就像香烟危害健康一样”,那也是需要有辨别能力的人看的吧(好吧,我觉得那根本就是废话)。家长对于卡通形象吸引孩子购买垃圾食品的担忧情绪可以理解,不过私以为责任却不应在商家和卡通形象身上,反倒是许多的有关部门、非盈利组织和家长本身有责任指引消费者的购买。商家有赚取利润的需要,不可能放弃抓住市场的部署,卡通形象本身更没有错误,他们是为了带给儿童欢乐而诞生的。食品的购买与否,主动权在家长。
从本月起,由卫生部委托编制的《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简称《指南》)出台,将儿童零食分成三个等级:膨化食品、巧克力派等孩子们普遍爱吃的零食被列入“限制食用”,也就是俗称的“垃圾食品”,每周最多吃一次。我们不可能让商家在印有“哆啦A梦”的食品包装袋上再饮上“垃圾食品”四个字,但是《指南》本身就是为了引到消费者的,所以,对于《指南》的宣传与推广也很有必要。
客观看来,各方的意见都各持道理,各有所需,不算偏激,但是媒体的说辞毕竟应该清晰。标题党适合用在娱乐大众的地方,但是对于业界新闻,我们鼓励严谨。卡通动漫形象的推广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个业界的纵向发展,同时这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市场元素,但也正因为站在风端浪尖,常常受到莫名的外力打压。卡通动漫形象的推广与发展任重而道远。
相关新闻链接:晋江食品业扩产 动漫是商机
卡通形象纷纷代言零食 网友建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