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通行销品牌,授权通赢未来!专注动漫产业,卡通市场,带来更多的动漫商机

首页 > 品牌动态 >
美法院裁定“维尼熊”版权归属仍有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05-12-12 来源:新华网

    美国洛杉矶一家法院8日驳回了卡通形象“维尼熊”版权继承人要求中止授权合同的请求,裁定斯莱辛格公司所拥有的“维尼熊”版权仍然有效,这意味着长期使用“维尼熊”形象的迪斯尼公司每年仍要向斯莱辛格公司交纳数量可观的版税。
    与“唐老鸭”、“白雪公主”等一样 ,小熊“维尼”也是迪斯尼最受欢迎的卡通形象之一。不过与“唐老鸭”不同的是,“维尼”并非土生土长的迪斯尼人物,而是出自英国儿童文学作家米尔恩的手笔。1930年,米尔恩与美国斯莱辛格公司签订协议,以1000美元的价格将“维尼熊”在北美地区的使用权卖给了该公司。斯莱辛格公司在1961年将“维尼熊”形象使用权租给迪斯尼公司使用,一直以来迪斯尼公司都要拿出从“维尼熊”身上所获利润的4%分给斯莱辛格公司。但今年两家公司矛盾不断,斯莱辛格公司指责迪斯尼瞒报收入,以达到少交版权使用税的目的,并因此将迪斯尼告上了法庭。

    为了彻底摆脱与斯莱辛格公司的纠纷,迪斯尼公司怂恿“维尼熊”版权继承人、米尔恩的孙女提请法院中止斯莱辛格公司对“维尼熊”所拥有的权利。米尔恩孙女援引1976年的美国版权法,以版权继承人的身份要求法院支持她中止与斯莱辛格公司的合同,理由是斯莱辛格公司将版权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过由于原告已故父亲米尔恩之子曾在1983年与斯莱辛格公司和迪斯尼公司重新就版权事宜进行谈判并签了协议,法院拒绝了原告的要求。此前法院曾裁定1983年的协议等同新的授权合同,因此米尔恩家族无权将其废止。

评论】【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站相关的版权声明请查看版权声明
  • 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联系本站,请E-MAIL至:topkt@topkt.com
 热点文章
·2008值得期待的动画电影大阅兵(图)
·版权保护是突破创意产业发展瓶颈的必经之路
·『黑背漫画系列』《与性同行》
·2007香港授权展现场图片集(上)
·2007香港授权展现场图片集(下)
·工商银行推出黑白猪银行卡(图文)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新信息

·2008值得期待的动画电影大阅兵(图)
·版权保护是突破创意产业发展瓶颈的必经
·网龙公司百万启动“网龙杯”全国游戏动
·办公室有鬼之“盒子门”——张小盒首部
·迪士尼大打本土牌
·金笛卡通携手维珍动漫 苏州工业园区签约
·神奇口袋!憨态可掬的哆啦A梦造型PSP软
·两岸人士探讨筹建妈祖动漫主题公园的可
·马布入选《动漫周刊》2007年十大创意卡
·英雄门携手中银信用卡赢取你的奥运梦想

卡通品牌专区
pucca品牌
QQ品牌
valatown
valatown
土豆DORI专区
小海白专区
小破孩专区
招财童子专区
大头B专区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作品招募 | 友情链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8 TopKT.com版权所有 粤ICP备070186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