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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时铭的漫画作品上了食品包装盒,而赵老却不知情 |
“这么多食品外包装都使用我的漫画作品,我可从来没有授权给这些企业的。”家在西安西郊的赵时铭所说的漫画作品,内容是大家非常熟悉的“陕西八大怪”,而市场上一些陕西特产食品外包装上,却未经同意,使用了他和另外三个漫画家的作品。
作者:包装上使用的漫画未经授权
赵时铭是陕西一位漫画家。据他介绍,在1999年底,他和省内的其他三位漫画作者,依据陕西的风俗习惯,创作了陕西八大怪漫画。“当时每人画两幅,我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画了‘帕帕头上戴’‘房子半边盖’两大怪。”到2000年,漫画就由邮政部门出版了陕西八大怪的明信片,向社会公开发行。
但在今年7月20日左右,赵时铭等人在陪贵州的朋友到钟楼附近买特色食品时却发现,一盒名为“狗头枣糕”特色食品的外包装上,使用了他们创造的漫画,这让他很诧异:漫画创作后,从来没有授权给企业使用这些作品,也没有人因为使用给他们打过招呼。“包装上的地址是邓六路,我找了两周都没有找到厂家,电话也无法打通。”赵先生说,前几天,他在市场上又发现了另外的两个食品厂家也同样在使用他们的漫画作品,根据包装上的电话打过去,不是无法接通,就是不说地址。
厂家:包装盒是广告公司设计的
根据赵先生的反映,记者在钟楼附近的一些食品商店发现,这些食品名称大都是“陕西特产”、“陕西十八怪”,也有“黑米酥”、“琼锅糖”以及“荞麦酥”等产品。而产品来自地处邓六路、斗门和陕西富平等地的厂家。同时,这些漫画没有作者署名,印刷也很粗糙。
昨日,斗门一家食品厂负责人杜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外包装盒是广告公司给他们设计的,至于漫画是什么渠道来的,他不清楚。是哪家广告公司,也记不清了。
而富平的食品厂家负责营销的张建宏表示,外包装盒上的陕西八大怪的漫画是从网上下载的,是北郊一家广告公司给他们设计的,他们不知道作者是谁,更没有给作者打过招呼。据他介绍,他们厂使用该漫画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从今年开始,市场上的食品厂家大都使用了这样的图案,他们也就用了。
律师:未经作者同意 侵犯了著作权
“八大怪漫画并没有授权在商业用途使用,食品厂家的做法肯定不合适。”陕西八大怪漫画的作者之一、陕西省漫画研究会会长李乃良表示,这些商业行为,他们并不知道。
西安律师王洪池表示,未经作者同意使用作者的作品,这明显侵犯了作者著作权。对作者来说,如果同意对方使用这些漫画,双方就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同意,作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使用漫画,并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相关链接:什么是陕西八大怪
由于气候、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陕西人(关中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形成了一些独特的方式,被外地人称之为“陕西八大怪”:一、面条像腰带;二、锅盔像锅盖;三、油泼辣子是道菜;四、吃饭不坐蹲起来;五、帕帕头上戴;六、房子半边盖;七、姑娘不对外;八、唱戏吼起来。